王献之的运气不好,他是王羲之的儿子。
我们如今很少单独提到王献之,要么是说二王怎样怎样,要么是忽略他而只说王羲之。要讲点王献之的故事,还是要和他父亲搅在一起,并且常常让王献之充当配角,谁让他运气不好。
民间流传的王献之故事还真不少,毕竟这是一个有玩笑可开的家族。话说小王献之摹写父亲的书法,用功数年,颇有所成。一日,王羲之在家中宴请友人。酒酣耳热之际,王羲之书兴大发,提笔在墙上写下一首诗。父亲和友人们出去游园时,王献之细细揣摩墙上的书法,小心擦去后又重写了一遍。王羲之回家后,看着墙上的字奇怪道:“难道是我喝多了,字怎么退步到这个样子。”王献之暗暗惭愧。
又有一次,小王献之拿着自己练的字给父亲看,王羲之一张张翻阅,看到一个“大”字写得有模有样,就随手添了一点写成个“太”字。王献之又拿给母亲看,母亲认真翻了两遍之后说:“只有太字这一点写得好。”
这类故事都有两个主旨,一是突出学书道路漫漫,二是衬托王羲之书法水平之高。人们心目中的王献之来自于这样的故事,然而这些传说都过于传奇而不足信,真实的王献之是什么样的,还要看正史当中的记载。
从《晋书》中的资料来看,王献之绝对是一个卓然不群的天才。他虽排行老七,却显然最好地获得了父亲的遗传,十分早慧,而如果没有家中的习书环境,他的天才也不会在书艺上投射光芒。
年数岁,尝观门生樗蒲(音出仆,当时的一种棋类游戏),日:“南风不竞(《左传》,这里是说某一方要落败了)。”门生日:“此郎亦管中窥豹,时见一斑。献之怒日:“远惭荀奉倩,近愧刘真长(本人和古人相比,只不及荀奉倩,和今人相比,只愧于刘真长,意思是其他人都不如我)。”遂拂衣而去。
荀奉倩何许人也?乃是三国时政治家荀或之子。此人所以留名,乃是因为他疼爱夫人,如同喜欢给妻子画眉的张敞。荀奉倩的妻子生病,浑身燥热,奉倩到庭院中把自己冻凉,再去抱住妻子用身体给她降温。妻子病逝之后,奉倩不久便死去了。王献之才几岁的孩子,为什么拿荀奉倩做偶像?
尝与兄微之、操之俱诣(拜访)谢安,二兄多言俗事,献之寒温而已(寒暄而已)。既出,客问安王氏兄弟优劣,安日:“小者(指献之)佳。”客问其故,安日:“吉人之辞寡(优秀的人话少),以其少言,故知之。”
说起生活中的俗事滔滔不绝的人,乃是凡根深种,心小目短,风流逸气自然就少。谢安这个人深谙儿童教育,同时也是英雄识英雄。
尝与徽之共在一室,忽然火发,徽之遽走(慌忙跑出来),不遑取履(没来得及拿上鞋子)。献之神色恬然,徐呼左右扶出。夜卧斋中而有偷人入其室,盗物都尽。献之徐日:“偷儿,毡青我家旧物,可特置之(那毯青毡是我家祖传的,还是放下吧)。”群偷惊走。
一个孩子处常人惊慌之事而淡定如斯,这脾气哪里来的?心惊肉跳地在别人家偷了半天东西,突然被-个稚嫩而平静的声音叫住,难怪盗贼不知所措。这个故事还衍生出“青毡故物”这一成语,用来代指仕宦人家的传世之物。
献之途经吴郡,听说这里有一座名园,园主辟疆,他并不认识,但还是进去游览。辟疆正在摆宴,见献之一直自己就自己的。对他们毫不理眯,便骂道:“傲主人(在主人面前傲慢),非礼也:以贵骄士,非道也。失是二者,不足齿之伧耳(是不齿于人的伧父罢了,伧父泛指粗俗鄙陋的人)。”
说完让仆人把献之赶出去。没想到献之跟他根本不在一个频道上,毫不在意,出门走了。比起王羲之在相亲大会上露肚皮,献之被园主骂出来还无动于衷,这个不顾他人感受的精神正是一脉相承。
七八岁时学书,羲之密从后掣其笔不得(偷偷地从他身后拽他的笔,献之笔不脱手),叹曰:“此儿后当复有大名。”
这个故事显然比那些民间传说可信,如果这是伪造,我们也要佩服编造者的巧夺天工。因为父亲从背后偷笔这种细节,不是身处日常练书生活的话很难编造得出来,绝少雷同,而从握笔判断出其日后成名的,也一定不是书法的门外人所能了解的。
笔不脱手,不是因为握得很用力,而是一种练字状态的反应。练习握笔是对书法的熟悉阶段,是培养感情、加强适应性的阶段,能够把笔拿稳拿牢,可见其境界早已跃过这一阶段而深人到其他探索中去。
优秀的剑客绝不会在打斗中脱手失剑,背着一把吉他的音乐人走到哪里都不害怕,一个专心看书的人会对周围环境很迟钝。这是一种归属感和自信力,在书法国度里,王献之是个自信的书家。
十五六岁时,献之劝父亲改革草书。张怀罐《书断)中载:
献之尝白(陈述,告诉)父云:“古之章草,未能宏逸。顿异真体,合穷伪略之理(指通达道理),极草踪之致(达到草书的顶峰),不若藁行之间(藁同稿,不像纸稿上那些旧字),于往法固殊(固然不同),大人(父亲)宜改体。
小小心灵,已经感应到书法的历史脉搏,知道章草已经到了该变革的时候。这样的真知灼见,有人学了一辈子书法还说不出一句来。
献之描着父亲的《乐毅论》长大,后来学习张芝。张芝是草书圣手,献之的草书也超过父亲。在其行书《中秋帖》中,献之用了始自张芝的“一笔书”写法,字与字之间联姻而成一体。
所谓“一笔书”,跟“一笔画”一样,并非真的一笔而成,乃是不同字的笔画连绵相接,即便另起一行,还是气脉不断。
晋风婉美,后人追慕时,多以王献之的《洛神赋十三行》《中秋帖》《地黄汤帖》为圭臬。玩味其书,与父亲终究不同。王羲之恪守卫夫人的贵骨主张,骨力通劲,也因此更耐寻味。他的高峰让王献之窘迫,献之不得不另起炉灶,剑走偏锋,避筋骨而重媚俏。
晋未至梁朝的一百多年间,人们提到二王时,绝不会把献之放在羲之之下。梁朝陶弘景甚至在《与梁武帝论书启》中说:“比世皆尚子敬(王献之字子敬)书”,“海内非惟不复知有元常(钟繇),于逸少(王羲之)亦然。”直到唐太宗,这种局面才发生质变。
我们从中获得的启示是:不应该区别看待父子两人,他们相通相补,是一个有继承有求变的生命整体。看来“二王”的名字最好是不要分开,我们甚至也不应该忘记王寞、王导这些重要的家族成员。
当年王羲之做东床快婿的时候,所娶的是大将郗鉴的女儿郗璇。郗鉴的孙女郗道茂成了王献之的表姐,二人青梅竹马,感情笃厚。王羲之替儿子向郗家提亲,献之与郗道茂成为少年夫妻。
简文帝的女儿新安公主名司马道福,原本嫁于权臣恒温之子恒济。恒温认为长子恒熙难当大任,便打算将大事托付给弟弟恒冲,恒济听说后,竟与哥哥恒熙密谋杀掉恒冲。密谋失败,恒温在临死前下令逮捕恒济、恒熙两子,孝武帝把他们流放到长沙服役,也收回了恒济的驸马地位。
新安公主久慕王献之风流冠世,求孝武帝把自己改嫁给献之。为了避免郗道茂影响他们的生活,孝武帝下旨让王献之休掉郗道茂,娶新安公主为正妻。
逢此天祸,王献之不能说不,但死也不愿休掉妻子气得用艾草把双脚都烧伤,再不下地。
皇威之下,王献之只有牺牲自己,痛心领命。郗道茂父亲已故,被休后寄于伯父篱下,独自终老。
过了几年,王献之纳一个可爱的歌女桃叶为妾,颇能悦怀,还曾为她写桃叶歌数首:“桃叶复桃叶,桃树连桃根。相怜两乐事,独使我殷勤.....桃叶唤他为“团扇郎”。
《晋书》记载:
献之遇疾,家人为上章(向神明上表祈求),道家法应首过(首过指交代、承认自己的过失,信道的人上章要首过),问其有何得失。对日:“不觉余事,惟忆与郗家离婚。
这是他一生中唯一的遗憾和心病。
童稚之时便高呼“远惭荀奉倩”的王献之,没能做一个善始善终的好丈夫。
昔日汉光武帝刘秀让宋泓改娶湖阳公主,说富易妻,贵易友,这是人情事理,宋泓一句“贫贱之交不可忘,糟糠之妻不下堂”顶了回去。王献之不能坚持的原因也并非是皇命难违,皇命也是人意,人意都是可以被人意左右的,况且当时的孝武帝才11岁。
更大的原因是来自整个家族亲朋的巨大压力,因为郗道茂并没有为他生下儿子,只有一个女儿玉润还早早夭折了。
王献之和新安公主也只得一女,美丽聪慧,取名神爱,亦善书法。